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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与建筑物理实验室

  • 实验室名称: 城市与建筑物理实验室
  • 地点: T3808
  • 负责人: 谭有恒
  • 联系方式: 0755-86717530
  • 主要设备: 多通道LED照明系统、人工天穹、照度计、亮度计、半消音室、混响室、听觉感知评估系统、声级计、多功能热环境测试仪、便携式风速传感器、气象站
  • 实验室介绍(课程、学生培养支撑作用等)

    城市与建筑物理实验室配置有声学、光学、热工学实验设备及测量仪器,同时配置声学环境房间、光学模拟房间等具有特定物理指标限制的实验场所。面向城乡规划和建筑学学科未来的发展趋势,培养学生在在减少对能源和资源消耗的条件下,有效处理城市及建筑物理环境并取得室内外舒适、健康的物理环境的能力。
  • 实验室开设课程

    环境心理学、建筑设计、建筑材料、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、建筑物理、建筑模拟技术、城市物理环境、建筑设备、绿色建筑设计
  • 实验室开设项目

    采光测量实验、室内/道路照明测量实验、环境噪声检测实验、混响时间测定、建筑隔声测量、室内/室外热环境参数测定、导热系数测量实验等
  • 实验室开展的教学研究

  • 实验室设备仪器列表

    更新中...

  • 实验室预约链接

  • 实验室预约联系人

    谭有恒
  • 实验室预约注意事项

    请至少提前3天联系实验室管理员
  • 实验室管理制度

    城市与建筑物理实验室学生守则

    一、   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,进入实验室的学生,均有责任和义务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实验室良好环境,保证公共设施与人身财产安全。



    二、    确保其个人穿着符合规范。在各操作区域内,按照要求穿戴相应的保护服饰。不得穿着过于宽松的衣物,不得穿拖鞋、凉鞋等露趾鞋进入实验室。



    三、    参加设备培训并取得使用资格者,方可使用实验室内的测量仪器、模拟装置和分析设备。在上述前提下,需向实验室教师报备使用用途、服务课程等相关信息。



    四、    实验室内不允许饮食,任何时候不得大声喧哗、追逐。交流和讨论需在合适音量下进行。 在实验室内不做与实验、教学无关的事情。



    五、    使用任何设备、仪器及装置时,需保证处于清醒状态并保持注意力集中,不得擅自离岗。在疲劳状态下,或受药物、酒精等影响下不得使用设备、仪器及装置。



    六、    关注使用中设备的发热、温度等状况,如出现温度过高等情况,需暂停使用或关闭设备电源,待其温度降至合理水平后,方可继续按规范使用设备。



    七、    在实验室内走动时,需观察地面和四周状况,避免自身摔倒、碰撞,或触碰到其他使用者。在使用任何设备前,需检查设备运行状况,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实验室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。



    八、    严禁将实验室内配备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。实验中发生异常情况,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