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企业创新实验课的通知
发布人:曹金龙 上传时间:2020-09-03 阅读次数:

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﹝2017﹞95号)文件精神,为深化产教融合,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,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,学校开展深化“引企入教”改革,吸引优秀企业开设创新实验课,推进创新教育理念,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,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课程申报

(一)申报要求

1. 课程设置

企业创新实验课为本科生选修课程,课程设置应结合先进技术及我校专业培养目标,体现校企联合育人的特色。

2. 学时和学分设置

申报课程以16-32学时(1-2学分)为宜,一般课程16学时为1学分,单独设置的实验课24学时为1学分。

3. 授课教师

授课教师应为企业中的技术或管理专家,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水平,坚持立德树人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风端正。

4. 课程内容

与现有本科生的学科专业课程有明显差异,且具有综合性、实践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特征,提倡以企业的平台和产品技术为基础,结合学校的具体专业设计课程内容,兼具未来技术研究展望。

5. 授课方式

强调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训实践的充分结合,要求课程的实训实践环节要求不低于整体教学学时的50%。

6. 考核方式

通过日常教学讨论、实训实践等多样性的方式进行考核。学生考核成绩合格,可获得创新学分。

7. 课程容量

选课容量由授课教师确定。

(二)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

1.企业申请

申报企业与“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”(以下简称实验中心)对接课程所需的实践条件,填写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企业创新实验课申请书》等附件(见附件1-6),提交实验中心。

2.专家评审

申请材料由实验中心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提交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,通过评审的课程可以开课。

二、日常管理

企业创新实验课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接受学生评教和专家督导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如有问题,可联系实验中心。

联 系 人:曹金龙

联系电话:0755-86970398

附件:

1. 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企业创新实验课申请书

2.课程简介模板

3.教师简介模板

4.课程教学大纲模板

5.教学日历模板

6.课程教案


最新发布